自2021年3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生效后“高空抛物”正式入刑!
那么大家对于“高空抛物罪”了解多少呢?
何为高空抛物罪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第三十三条,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后增加一条,作为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:“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有前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”
“高空抛物罪”等新罪名确定
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〉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(七)》于2021年2月27日正式公布, 3月1日起施行。“高空抛物罪”“冒名顶替罪”“妨害安全驾驶罪”“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”等新罪名确定。
高空抛物有何危害?
4厘米的铁钉从18楼抛下能插入颅骨;
空易拉罐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;
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飞下如击中头部也能要人命
严禁高空抛洒建筑装修垃圾,否则将会定为高空抛物罪入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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